日本中部地方法院週四裁定,要求變性人移除現有生殖器官才能獲得新的性別文件,是違憲的。
靜岡家庭法院的裁決支持一名變性原告的請求,允許從女性變為男性,而不需進行手術,這一決定被LGBTQ+倡導者稱為里程碑。該裁決僅設定了有限的先例,但日本最高法院面前的一個類似案件可能為全國設定法律先例。
鈴木元(48歲)於2021年提起訴訟,尋求法院裁決允許將其生理指派的女性性別更改為與其自我認同相匹配的男性,而不需進行手術。他說,要求進行手術是不人道和違憲的。
週四,靜岡家庭法院維持了他的請求,說切除生殖器官會導致不可逆轉的生殖功能損失,並且要求進行手術“從醫學和社會角度來看,讓人質疑其必要性和合理性”。
該裁決出現在日本對LGBTQ+人士問題意識高漲之際。
自岸田文雄首相的前助手2月表示,他不想住在LGBTQ+人士附近,如果允許同性婚姻,公民將逃離日本以來,活動人士加大了通過反歧視法的努力。日本是七大工業國集團中唯一不允許同性婚姻的國家。
靜岡法院說,對性別和性取向多樣性的社會接受度日益提高,要求進行手術以消除生育可能性的做法已經過時,與全球創建更包容社會的努力背道而馳。
鈴木歡迎該裁決,並表示他對社會的積極變化感到鼓舞。“我希望孩子們堅持希望。我希望看到一個自然接受性多樣性的社會,”鈴木說。
法院裁決顯示,鈴木在童年就開始有性別認同問題,40歲時開始激素治療,隨後進行乳房切除手術。鈴木現在有一個女性伴侶。
LGBTQ+活動人士和支持者在社交媒體上歡迎該裁決,並祝賀鈴木。
一名變性女性提出的類似訴訟,要求在不動手術的情況下獲得性別確認,正在最高法院待決,預計12月下旬作出裁決。
今年7月,日本最高法院裁定,政府部門對一名變性女職工使用廁所的限制是非法的,這是首次就LGBTQ+個人工作環境作出的這樣的裁決。